教育部
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
FAQ
我要留言
網站導覽
相關宣傳資料
|
相關網站連結
|
化學品管理實務分享
|
廢棄物資源再利用
首頁
>
公佈欄
> 詳情
公佈欄
編號
211118001
學校
標題
公告內文
主旨:勞動部修正「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 法」,業經該部於110年11月5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51701號令修正發布。 說明:旨揭辦法自104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逾6年,本次修正係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危害特性類別予以區分,明確應報請備查之條件及簡化報請備查資料,以確實掌握重大潛在暴露風險場所之運作資料。
參考網址
http://
附件
項次
名稱
修改日期
檔案大小
1
修正條文.pdf
20211118
616KB
聯絡方式:電話 02-2706-9896 分機24 (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:00至下午5:30) | 傳真 02-2706-9890 | mail
ishamoe2023@gmail.com
教育部毒化物申報諮詢專線::02-2706-9896 分機24 | 環境部毒化物核可文件諮詢專線:02-23701999
©2020 教育部(本網站係教育部委辦計畫項下建置) |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
製作維護